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石,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科技兴安等一系列措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本文将从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数据、重要口号及实践路径三个方面,系统阐述如何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数据:成效与挑战并存
安全生产数据是衡量工作成效的“晴雨表”,既反映了取得的进步,也揭示了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关键数据的分析,可以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精准方向。
(一)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双下降”
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趋势,据应急管理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6万起,死亡13690人,较2017年分别下降46.8%和42.9%,较大事故起数下降35.1%,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57.8%,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实现了“根本好转”向“持续稳定向好”的跨越,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的全面推行,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改善
分行业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降幅尤为明显,2022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较2017年下降78.9%,连续5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化工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下降42.3%,工贸、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也实现了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
(三)仍需关注的风险与挑战
尽管成效显著,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数据显示,2022年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导致的事故占比高达65.3%,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新兴行业领域(如新能源、危化品物流)的安全风险逐渐凸显,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仍需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口号:凝聚共识,指引方向
安全生产口号是安全文化的浓缩,是引导全员参与安全行动的重要载体,这些口号既传递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也为具体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这一口号强调在任何时候都要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在矿山开采中,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在建筑施工中,必须落实“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得施工”的铁律,只有始终坚守这条红线,才能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要求将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防范,通过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培训教育等手段,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综合治理,则强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某化工企业通过引入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对生产工艺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成功识别并整改重大隐患12项,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概率。
(三)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是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这一口号倡导全员参与安全管理,通过常态化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某制造企业每月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每季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员工安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近三年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路径:多措并举,筑牢防线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见效,需要从责任落实、制度保障、科技支撑、文化建设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
(一)压实责任链条,构建“全员参与”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核心,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长及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某能源集团推行“安全责任清单”制度,将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监督,建立“隐患随手拍”奖励机制,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制度保障,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制度是安全生产的长效保障,要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覆盖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管理、事故调查等全流程,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例,可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号—复查”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下表为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示例:
| 隐患级别 | 隐患描述 | 整改期限 | 责任部门 | 验收标准 |
|---|---|---|---|---|
| 重大隐患 | 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备缺陷 | 立即停产整改 | 设备部 | 由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总经理签字确认 |
| 较大隐患 | 可能导致重伤事故的操作规程缺失 | 24小时内整改 | 生产部 | 修订完成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 |
| 一般隐患 | 可能导致轻伤事故的防护设施损坏 | 7天内整改 | 车间 | 防护设施修复完成,并通过安全员检查 |
(三)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科技是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支撑,要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安全生产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在矿山领域,通过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瓦斯智能监测系统,可实时掌握人员动态和环境参数,及时预警风险;在危化品领域,利用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无人化”操作,减少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机会,某化工企业通过引入智能巡检机器人,实现了对高危区域的24小时监控,巡检效率提升80%,人为失误率下降60%。
(四)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关爱生命”氛围
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要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车间”“家属安全座谈会”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建立“安全积分”制度,对遵守安全规程、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只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实责任、完善制度、科技赋能、文化引领,才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央企和国企有啥区别?
央企和国企都是具备政府背景的企业,央企都是国企,而国企未必是央企,其中,央企一般归国资委直接管理,而国企则是归国家各级政府管理;央企与国企的规模不同,央企的规模比较大,中国500强上榜的公司中85%以上为央企;除此之外,央企的福利待遇也比一般的国企好。
央企一般指中央企业,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组部、国资委或其他等中央部委(协会)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中央企业,为“中央管理企业”的简称,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国企一般指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所有央企都是国企,但国企不一定都是央企,“央企”是指直归于国务院有关部分的国有公司。 央企与国企上属单位不一样,央企一般归国资委直接管理,部分央企负责人是由中组部录用,通常国企是归国家各级政府管理,有归于其他部委的。 央企多为规划超大的公司,规划大,领导权力自然也大,公司员工福利也大。 央企与国企地位不同,央企基本上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是中国经济强有力的支柱,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央企的利润大部分要上交国家,而国企大部分则上交地方财政。
合规性评价应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内部涉及的各专项管理,包括党群工作,实际上都有一个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客观需要,如何卓有成效、全面、定期地开展类似合规性评价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在具体工作中,各级管理者会考虑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贯彻落实,但是,与有意识、有计划地开展合规性评价工作相比,存在明显差异,一是还没有将这种与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要求,上升到一定的认识高度和管理高度,有点仅作为企业管理的“自选动作”,因人而异;二是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三是由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够全面,难免法律风险的隐患存在,主动防范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 因此,在企业全面推行合规性评价工作很有必要,意义重大。 (一)全面开展合规性评价,有利于提高普法工作绩效,促进学法与用法的密切结合。 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010年已是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收官之年,即将转入第六个五年规划。 作为企业,要针对自身实际搞好普法工作,重点要把握的是学法是前提,用法是核心、是落脚点;学用结合,才能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既能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能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要提高普法的绩效,全面开展合规性评价不失为促使普法工作达到学用结合的一项具体好措施:第一,具有规范性,《GB/T-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对合规性评价提出了具体的步骤和的方法,包括识别、应用、评价、持续改进等项工作,评价内容既包括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更注重执行的有效性,环环紧扣。 据此运作,既能够与国际标准化ISO管理规范接轨,也促使学法、用法有效融合,使依法管理工作更为严谨、细致、扎实。 第二,具有系统性,包括党群工作在内的企业各专项管理全面开展合规性评价,则能够覆盖企业全方位,有效防止适用于各个管理专业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漏缺项,全面落实国家对企业的法制监管。 第三,具有协同性,合规性评价工作从单一的环境管理体系中运作,扩大推广至企业内部各个专项管理,成为管理工作的共同要求。 (二)全面开展合规性评价,有利于提高各方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 《GB/T-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提出的合规性评价,旨在通过核查、对比的方式,客观地分析了解自身环境管理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
如何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一、强化“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 一个单位从一把手到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手都要有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大局意识。 应时时刻刻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和紧迫感,养成天天想着安全、天天念着安全、天天抓着安全的习惯。 从细微入手,从细节抓起,不放过任何影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只有安全责任意识到位,牢记“安全”无小事、处处需谨慎,警钟长鸣,才不会在安全工作中出现任何纰漏。 二、强力推进对“安全意识形态”的形成。 在安全意识形态的形成上教育是根本,处罚是手段。 任何一种意识的形成一种习惯的养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首先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去教育,需要出台严密的规章制度去监管,要多组织安全知识的培训,要有的放矢的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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