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型数据管理架构
非关系型数据库的兴起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数据量呈爆炸式增长,传统的基于关系型数据库(RDBMS)的架构逐渐无法满足大数据时代的存储和查询需求,非关系型数据库(NoSQL)应运而生,以其灵活的架构、可扩展性和高并发处理能力,成为当前数据管理领域的重要趋势。
非关系型数据库的特点
数据模型多样化
非关系型数据库的数据模型包括键值对、文档、列族、图等,相较于关系型数据库的严格表结构,非关系型数据库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类型的数据结构和应用场景。
高度可扩展性
非关系型数据库通常采用分布式架构,通过水平扩展实现存储和计算能力的提升,满足大规模数据存储和查询需求。
易于集成和扩展
非关系型数据库支持多种编程语言,易于与其他应用系统集成,方便开发人员快速构建和扩展应用。
高并发处理能力
非关系型数据库通过分布式架构和优化算法,实现高并发访问,满足高并发业务场景的需求。
非关系型数据库范式
键值对范式
键值对范式是最简单的非关系型数据库模型,由键(Key)和值(Value)两部分组成,键值对范式适用于缓存、分布式存储和简单查询场景。
文档范式
文档范式以JSON、XML等格式存储数据,支持复杂的嵌套结构,文档范式适用于内容管理系统、社交媒体等需要处理复杂数据的场景。
列族范式
列族范式将数据按照列族进行组织,适用于大数据处理和分析场景,列族范式在HBase等分布式数据库中应用广泛。
图范式
图范式以节点和边表示实体及其关系,适用于社交网络、推荐系统等需要处理复杂关系的场景。
非关系型数据库的挑战
数据一致性问题
非关系型数据库在分布式环境下,数据一致性问题较为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用分布式一致性算法,如Paxos、Raft等。
复杂查询能力
相较于关系型数据库,非关系型数据库在复杂查询方面存在不足,为弥补这一缺陷,一些非关系型数据库支持SQL-like查询语言,提高查询效率。
安全性问题
非关系型数据库在安全性方面面临挑战,如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开发人员需要关注这些安全问题,确保数据安全。
非关系型数据库在数据管理领域展现出巨大的潜力,了解其特点、范式和挑战,有助于我们在实际应用中更好地选择和使用非关系型数据库。
什么是玻璃幕墙?
不是啦,幕墙一、幕墙的概念:由结构框架与镶嵌板材组成,不承担主体结构载荷与作用的建筑围护结构。 二、幕墙发展趋势A、从笨重性走向更轻型的板材和结构(天然石材厚度25mm,新型材料最薄达到1mm)B、品种少逐步走向多类型的板材及更丰富的色彩(目前有石材、陶瓷板、微晶玻璃、高压层板、水泥纤丝维板、玻璃、无机玻璃钢、陶土板、金属板等近60种板材应用在外墙)C、更高的安全性能D、更灵活方便快捷的施工技术E、更高的防水性能,延长了幕墙的寿命(从封闭式幕墙发展到开放式幕墙)F、环保节能三、幕墙分类:1、封闭式和开放式2、两者的区别:A、封闭式需用中性硅铜耐侯密封胶、泡沫棒,开放式不需用B、开放式比封闭式成本低、防水效果好、寿命长,易通风四、幕墙的性能:1、风压变形2、雨水渗漏3、空气渗透4、平面内变形5、保温6、隔热7、耐撞击五、幕墙的三大优点:美观、节能、易维护行业动态:建筑幕墙在中国迅速发展已有20年,现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建造幕墙最多的国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幕墙市场。 三千多家幕墙专业公司,每年施工约一千万平方米的幕墙等等。 发展叹为观止,形势蔚为壮观。 幕墙在建筑领域里真是风卷云涌、席卷中国,包举宇内,囊括建筑之势。 建筑幕墙在中国建设中的大挺进、大潮流,是改革开放的一大成果,是建筑墙体技术的一大跨越。 哪里有建筑,哪里就有幕墙,地方不分南北东西、建筑不分高低大小,凡是外围护十之七八是幕墙!发展中的幕墙要否定么?我说要否定,因为发展就是否定不足,而“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更是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运动。 在一个大发展的实践之后,要不要理性的分析思考一次已经发生了的一切,深化一下认识,更深刻地理解它、感觉它呢?建筑幕墙的向前推移和向前发展有一个内部的矛盾和斗争,我们对幕墙的认识运动也应随之推移和发展。 我们对建筑幕墙的发展规律懂了么?能理解清楚么?能掌握这个发展规律、这个内部矛盾再能动地推动幕墙的发展么?在建筑幕墙二十年大发展之后,我们积累了多少理论的认识呢?我觉得我们的认识还落后于幕墙实践很多。 幕墙发展了二十年,什么是幕墙?玻璃幕墙和窗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要做幕墙而不做窗?幕墙比窗好在哪里?这些问题看来幼稚,但这是最初始的问题,我们又回归到了事情的出发点。 建筑师如何想这些问题我不清楚,我估计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理由:首先是建筑立面外观的要求,要与传统的窗的立面有所不同,而要求大面积的整体的外围护平面或者曲面;其次是建筑采光的要求,要求有更大的窗墙比和通透性;第三则是高层、超高层建筑或者体量大的建筑在建筑安装施工的简约化和工业化,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施工效率和速度等等。 由于这样的原因,带来了窗到幕墙的转化,因此而导出幕墙的一系列的结构、构造、工艺、性能上的新的系统的建立。 由此而应讨论的便是窗和幕墙的根本的、本质的区别是什么?从结构上讲,幕墙是悬挂在主体结构之外的连续的外围护系统,而窗则是支座在主体结构之内的间断的外围护系统;从悬挂与支座、主体结构之外和之内、连续和间断这三对矛盾上分析,窗和幕墙的区别是明显的、易区分的。 当一项建筑的立面并不要求、也不适合设计成连续的、大片的、大通透的情况时,搞玻璃幕墙也就不是必要的了。 所以建筑幕墙的第一项自我反省,那就是将窗作为对手,作为对比,也是必要的、必须的。 很可能建筑外围护也会形成一种“窗一幕墙一窗”或者“幕墙一窗一幕墙”的发展过程,两者互相矛盾、互相推动、互相促进。 我并不赞成不分建筑具体特征都是一片幕墙。 还是应该选择适合的、值得的,才是合理的。 多样化才是世界的本性存在。 带窗的建筑外围护系统,其实是一种复合结构、组合的构造形式。 在非采光部分,如竖向的窗间墙、横向的窗台等部分,以及窗框、窗扇的金属材料;采光部分则为玻璃。 在非采光部分的结构受力、隔热、保温、防水、隔声、防火、节能等等方面,一般都比玻璃幕墙要好且造价低廉。 由于扩大了窗墙比,提高了采光与非采光面积比,由窗进而大面积窗再到幕墙,则增加了采光部分和弱化了的非采光部分,必须采取配套的技术措施投入,才能改善功能。 例如窗间墙、窗台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或条板,其热传导系数仅为0.2,而单片镀膜玻璃K值仅有5.9W/m2K,中空玻璃为2.5、低辐射(LOW-E)中空玻璃也只达2.0。 而非采光铝板保温棉K值可降低但造价增加很多。 由此观之,整体的外窗系统的性能价格比(投入产出比)应较幕墙合理。 并非所有的建筑外围护系统采用幕墙系统就是先进的、合理的。 这仅是建筑幕墙第二个要自我否定的题目。 将性价比作为评估参数、使用功能设计规定要求达到同一水准,幕墙与窗同时放在建筑外围护系统的同一比较线上,进行两者比较和选择才是合理的。 除非在建筑立面外观上有完全不同的风格要求,则是另外的话题。 建筑外墙面的装饰层有多种形式,喷刷涂料、艺术混凝土、粘贴面砖等,挂一层金属板、石材板、纤维复合板也是一种主要形式。 外墙装饰和建筑幕墙有何区别呢?在已经有了混凝土墙面、砖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面外,再加一层装饰功能的板材,属于幕墙吗?幕墙系统包含结构、功能和装饰作用,单纯的装饰功能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幕墙呢?对于这一类“幕墙”仍然要按照幕墙规范的所有规定来执行程序吗?因此,幕墙和外墙装饰板应于区别开来,后者应是幕墙的一种否定。 这类装饰墙板一般是非通透非采光的,其受力状态和功能要求也是和通常所指幕墙大不相同的。 由上所述,窗和幕墙、装饰墙板和幕墙的关系应加以讨论,不可混为一谈。 当建筑主体的要求是放大了的窗,是外设的装饰板,那么其幕墙性质和定义应于否定。 任何一种发展中的事物,总不是十全十美的,有其长处和短处,有其优势和劣势。 只有经过自我否定、自我解剖、克服缺点、扬长避短才有可能进步,才能在竞争中求发展。 任何一种外墙技术,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建筑的,必须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因投入制宜。 因此,提出“建筑幕墙的自我否定”这个命题,并不是全盘否定幕墙,而是为了前进、跳跃而后退,而是为了发展、推进而扬弃。 当市场上充满着各种各样挂名的“幕墙”的外围护时,当依靠不合理低价、降低品位、牺牲功能来竞争“发展”时,清醒的专业人士就应理性地加以怀疑,提出否定了。 发现矛盾,正视矛盾,解决矛盾,正是前进的突破口;简化过程程序,去掉多余的枝节,否定非必要的附加;在积累了一定量的感性认识的时候,进行一次否定性的清理,在否定中包含肯定,在肯定中扬弃惯性,形成一次新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循环,构成一次感性到理性的反复深化认识运动,我相信建筑幕墙会有一次飞跃!
什么是第三方物流 什么是第四方物流??配送主要是做什么的
一、 何谓第三方物流所谓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管理的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 第三方物流,英文表达为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也简称TPL,是相对“第一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 3PL既不属于第一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 最常见的3PL服务包括设计物流系统、EDI能力、报表管理、货物集运、选择承运人、货代人、海关代理、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支付、运费谈判等。 由于业的服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第三方物流为“合同契约物流(contract Logistics)”。 ⑤第三方物流内部的构成一般可分为两类:资产基础供应商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 对于资产基础供应商而言,他们有自己的运输工具和仓库,他们通常实实在在地进行物流操作。 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则是管理公司,不拥有或租赁资产,他们提供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专业管理顾客的物流功能。 广义的第三方物流可定义为两者结合。 ①因此,对物流各环节如仓储、运输等的严格管理,再加之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物流人才,使得他们可以有效地运转整个物流系统。 故而,第三方物流形成了又称为“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ce)”。 二,第三方物流的法律定义从字面上看,第三方物流是指由与货物有关的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专业企业,即第三方来承担企业物流活动的一种物流形态。 在有关专业著作中,将第三方物流供应者定义为“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回报,承担货主企业全部或一部分物流活动的企业。 所提供的服务形态可以分为与运营相关的服务,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服务3种类型。 无论哪种形态都必须高于过去的一般运输业者(common carrier)和合同运输业者(contract carrier)所提供的服务。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润从哪里来?从本质上讲来源于现代物流管理科学的推广所产生的新价值,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第三利润的源泉。 第三方物流则是站在货主的立场上,以货主企业的物流合理化为设计系统和系统运营管理的目标,争取客户利润最大化。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效益是直接同货主企业物流效率、物流服务水平以及物流系统效果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利益一体化。 并不是一方多赚一分钱,另一方就少赚一分钱的传统交易方式,为客户节约的物流成本越多,利润率就越高,这与传统的经营方式有本质不同。 故笔者认为:第三方物流是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按照特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个性化的系列物流服务,是企业之间联盟关系。 首先,第三方物流是合同导向的一系列服务。 第三方物流有别于传统的外协,外协只限于一项或一系列分散的物流功能,如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公司提供仓储服务,第三方物流则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而不是临时需求,提供多功能,甚至全方位的物流服务。 依照国际惯例,服务提供者在合同期内按提供的物流成本加上需求方毛利额的20%收费。 第二,第三方物流是企业之间联盟关系。 第三方物流的企业之间充分共享信息,这就要求双方能相互信任,才能达到比单独从事物流活动所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而且,从物流服务提供者的收费原则来看,它们之间是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再者,企业之间所发生的关联既非仅一两次的市场交易,又在交易维持了一定的时期之后,可以相互更换交易对象,在行为上,各自不完全采取导致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也不完全采取导致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只是在物流方面通过契约结成优势相当、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中间组织,因此,企业之间是物流联盟关系。 第三、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征就目前而言,关于第三方物流的法律,法规呈真空状态,在处理有关争议过程中,只能机械地将《合同法》中有关仓储、运输、委托加工等法条相加既而加以调整。 综合《合同法》和相关物流著作的学理分析,笔者认为第三方物流合同特征有下列五条:1、 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企业向他人提供物流服务为标的的合同,但是第三方物流不是传统意7afe59b9ee7ad义上的劳务合同。 提供劳务只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范围的一部分,包括:仓储、运输、装卸等。 正如上所述第三方物流还是一个战略联盟,不仅仅是为他人提供劳务,而且还要为客户选择供应商,采购,应用信息管理系统等。 因此第三方物流还综合委托,代理,甚至信托等功能。 2、 第三方物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一方提供物流服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和费用。 另一方面,客户一方应表明需要物流企业处理的标的物真实有效性,合法性及安全性。 因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处理的标的物时候为减少成本,通常会采取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这就要求客户真实说明货物的性质(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并提供相关资料。 因为可能会在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过程中对其他标的物造成影响。 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要求客户对其委托的标的物提供相应合法凭证:发票、仓单等有效原始证据。 在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中会混同原标的物性质,将非法性转化为合法性,使之赃物变成合法有效的商品。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物流企业对客户送交的标的物也应尽到如下义务:1)验收义务。 物流企业对其处理的货物进行检验,核查,如果使危险物则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资料。 2)物流企业作为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条件,包括硬件和软件。 如专门处理危险物的堆场、分拣设备、有特定功能的打包机,有专门的条码识别器、处理危险物的滑槽等。 当然,在计算机系统处理上也应有有关软件支持。 同时,物流企业应配备有专业知识,包括化工、生物、装卸等专业人士。 如果某物流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这就要求其尽到添置和完善的义务。 3) 查义务。 物流企业在处理客户的标的物时,应对该物的来源,性质进行审查,要求客户提供原始凭证,并且办理必要的备案入户手续。 3、 合同一方是特定主体第三方物流合同中处理标的物的一方必须是投资建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专为提供服务收取报酬而经营的法人。 众所周知,物流业的兴盛是由于物流被称为“第三利润源泉”。 不可否认,物流的确有仓储、运输、加工、信息处理等流程组成,但其中每个过程最低化机械相加并不等于利润最低化。 因此物流企业是一个统筹,综合处理上述过程的专营企业。 故其他单位,如单个仓储,运输单位或委托加工单位是不能成为专业物流营业人。 4、 物流合同应为诺成性合同②这是由物流的性质决定的。 在客户交付标的物之前,物流企业可能已经履行合同支出了一些成本,如腾空仓位,整理仓库,安排车辆,并且还可能因为物流企业自身规模原因而拒绝潜在的客户要约。 所以,只要经过客户要约和物流企业的承诺既宣告合同成立。 这样,不仅对物流企业有利,而且也对客户有利,维护了双方交易的安全。 因为如果该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那么在客户未交付标的物之前,合同是不成立的。 这就意味着客户只要不实际交付标的物就可以任意改变其先前许诺,不受合同约束,这样物流企业受损风险大大增加。 即使追究客户缔约过失,其诉讼成本使得物流企业无精力过问,事实上往往息事宁人。 同样,实践性合同也使得客户的风险增加。 客户和物流企业经过要约和承诺之后,客户费了较大成本将易耗物收购到手,根据原来计划由物流企业为其提供包括设计方案等服务,经核算分销后是盈利的。 但是物流企业在客户准备交付标的物的时候,自行毁约,可以说对客户造成两方面的损失:易耗物不断摊消其价值而且产品不及时上市的话使得客户血本无归。 综上论,为减少风险,有利于交易安全,诺成性合同较为实际和安全。 5、 物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任何一个行业应该有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物流行业也应如此。 为了维护行业标准,并且防止一定企业的行业垄断,应该遵循一定的格式。 不仅有利于整个物流行业市场规范,防止限制竞争行为发生,而且从保护客户的角度上是有利的。 四、第三方物流经营业态中的法律类型分类综观现今中国物流行业中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业态主要有两种。 其一,第三方物流企业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提出要求处理相关货物。 其实这种业态的经营模式实质是一个委托的法律关系,从物流学理意义上属于初级业态。 其表现形式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根据委托事项支付一定费用,受托人(物流企业)根据实际成本加上利润收受费用并提供相应服务。 如果委托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致使受托人设备和其他委托人设备,货物造成损失的,且受托人已尽了审查义务( 《合同法》406条受托人有关义务),受托人免责,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第三人直接向有过错的委托人追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是往往根据委托合同有关条款加以调整。 如《合同法》407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③故第三方物流的初级业态实质是是委托法律关系。 目前中国物流刚刚起步,因此大多数物流企业都是基于这层委托关系而成立的。 其二、另外一种模式是物流企业根据客户要求,以物流企业名义向外寻求供应商、代理商、分销商,同时又向客户提供相应的仓储、运输、包装等服务,为客户设计物流计划。 该模式往往是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通过与固定客户(通常是连锁企业)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以物流企业名义与生产建立广泛的商品关系,是第三方物流和终端客户建立长时间联盟合作。 这种经营模式是第三方物流的高级经营业态。 在实际活动中,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活动特征,笔者认为这是隐名代理行为而非行纪行为。 ④隐名代理(agency of unnamed principal)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指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代理关系,只要是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其与行纪最根本区别在于行纪人只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活动,因而其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不能对抗委托人。 实践中,生产企业,供应商等上家都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有买断,代理关系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终端客户定单进行处理,配送,加工等。 可以看出在这种模式下,第三人明知物流企业其实是某终端客户的代理人,只不过第三方物流企业没有以终端客户名义而以自己名义与其发生关系,责任由最终客户承担。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过程中,物流企业为了自己利益越权代理,行为无效。 而且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终端客户损失,由第三人直接向终端客户承担责任。 (通常厂家的商品造成超市损失,由厂家承担过错责任向超市赔偿)上述种种经营活动可以说明第三方物流的高级经营业态实际上是一种隐名代理的行为。 五、结束语综述,随着物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专业化的一重要形式,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第三方物流,而且第三方物流的占有率与物流业的水平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相关性。 目前而言,我国的物流水平尚处萌芽阶段,有无穷之潜力同样也有无穷之挑战。 本文旨在论述在我国没有完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前提下,对物流的诺干在法律上的定义作了一定探讨,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回答者 - 进士出身 八级 4-23 18:50大多数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是以传统的、类物流业为起点而发展起来的,如仓储业、运输业、空运、海运、货运代现和企业内的物流部等。 他们根据顾客的不同需要,通过提供各有特色的服务取得成功。 美国目前约有1600个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据对其中56家领先公司的调查,最常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内容主要集中于物流策略/系统开发、电子数据交换、货物运输、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谈判和支付等传统意义上的运输、仓储范畴之内,1997年仅此业务总收入达31.97亿美元。 第四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作为一种新兴的物流方式活跃在流通领域,它的节约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功能已为众多企业认可。 随着企业要求的提高“第三方物流”在整合社会所有的物流资源以解决物流瓶颈、达到最大效率方面开始出现力不从心;虽然从局部来看,第三方物流是高效率的,但从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整体来说,第三方物流企业各自为政,这种加和的结果很难达到最优,难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物流瓶颈,尤其是电子商务中新的物流瓶颈。 另外,物流业的发展需要技术专家和管理咨询专家的推动,而第三方物流恰恰缺乏高技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支撑。 对此有人提出,必须密切客户和第三方物流的关系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于是“第四方物流”(4PL,Fourth Party Logistics)便应运而生。 “第四方物流”的概念首先是由著名的管理咨询公司埃森哲公司(又名安盛咨询公司)提出,并且将“第四方物流”作为专有的服务商标进行了注册,并定义为“一个调配和管理组织自身的及具有互补性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与技术,来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集成商”。 尽管其中有业内人事怀疑咨询公司此举有进行圈地和独霸行业的嫌疑,然而,业界的广泛共识是,物流管理的日益复杂和信息技术的爆炸性发展,使得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的的确确需要一个“超级经理”来进行管理协调。 而且,学术界、管理顾问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和最终客户都认为对这种实体的需要是越来越强烈。 它的主要作用应该是:对制造企业或分销企业的供应链进行监控,在客户和它的物流和信息供应商之间充当唯一“联系人”的角色。 “第四方物流”这一新的舶来品对中国的物流行业或者说对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和行业的发展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到目前为止,国内对此还没有相关的权威评论和探讨。 笔者根据物流业内对国际上通行的供应链管理的一些理解,并综合相关的资料,力求给大家一个较为全面的介绍。 第四方物流的主要作用是: 对制造企业或分销企业的供应链进行监控,在客户和它的物流和信息供应商之间充当惟一
如何理解“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是客户价值管理”。将客户价值分为:既成价值、潜在价值及模型价值,这对我们分析客户有哪些实际作用?
一、真正市场化的企业的生存离不开客户,不论其客户表现为个人客户、企业客户还是政府客户,离开客户企业也就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客户是企业利润、效益的源泉,客户关系的管理其实一直存在于企业。 而客户关系的处理主要的依据就是客户价值,企业要特别注意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价值的客户的关系.二、客户价值即客户对企业的价值贡献度。 这里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也包括社会价值。 但是,不同客户的贡献度却可能冰火两重天,比如我们仔细观察电信、广告、金融、物流、民航、医药等等行业,会发现为企业做出较多贡献(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客户往往相对比较集中,这也符合我们经常听到提到的营销学中的“二八原则”。 因为客户价值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而企业的资源又相对有限,因此,区分企业的客户价值并提供与之匹配的差异化的客户策略,为高价值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普通客户提供普通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以达到有效配置企业资源的目的,也就是无可厚非、顺理成章的选择。 如何找到这些高价值客户,找到后又怎样更深层次分析、挖掘其价值,如影随形般满足客户需求和心理期望,从而使高价值客户保持较高的忠诚度?这就需要对客户的价值进行分类.我们知道,客户对企业的影响是多纬度多层面的,如显性的经济效益(销售额、毛利或利润等)、社会效益(如品牌、市场影响力等)、隐性的潜在效益(如渠道扩张、行业扩张、领域扩张、新品推广)等,因此,首先要明确——企业关注的客户价值需要考虑的是哪些纬度,即从哪些角度或关注点来评价客户的价值。 企业考虑的纬度不同,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企业的关注重点或发展迹象,也一定是结合了企业的现状和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 如果企业希望进入新的领域或行业,就需要对该领域或行业的客户不论在政策、策略、提供的产品品质、服务等等方面都有所倾斜;如果企业的发展格局或战略布局相对稳定,则关注的纬度可能更多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不论如何,企业如果希望能够体现市场精细化的客户运作,就必须要考虑区分客户价值,而且一定是要融合了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 这样,企业宏观层面的战略规划、机制和策略与微观层面的业务执行和操作是协调统一的,否则,必然发生上下制肘的情形。 而且,当企业缺乏一个体系化的系统运营,企业的决策者必然会缺乏清晰量化的判断标准,为每一个看起来都比较重要的客户陷入无休止的事务性工作的漩涡中而难以自拔。 当企业确定客户价值的区分纬度后,只能说有一个宏观上的定性的思路,并不能实质性明确指导企业对不同客户所提供的营销策略、产品、价格和服务。 这是因为:缺乏对客户量化的标准,企业只是了解不同客户的价值不同,但到底客户的价值几何并未明确,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价值客户的等级。 企业不能奢望让所有客户满意,这是由企业赢利的本质所决定。 企业资源有限,必须要把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达到最佳投入产出比。 我们在前面之所以定义价值客户的等级,其目的也就是将客户细化分类,找出其共性并提供与之相匹配的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综上,对客户的价值进行分类,能是我们区分企业的客户价值并提供与之匹配的差异化的客户策略,为高价值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普通客户提供普通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以达到有效配置企业资源的目的,也就是无可厚非、顺理成章的选择。 如何找到这些高价值客户,找到后又怎样更深层次分析、挖掘其价值,如影随形般满足客户需求和心理期望,从而使高价值客户保持较高的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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