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透露,《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研究起草中,目前草案稿已经形成。不少代表、委员也提到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殷兴山就建议,随着个人信息使用不断膨胀和扩散,应加快立法进程,设立专门监管机构,确立运营主体运营规范,赋予信息主体自我保护权利。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在接受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也对此多有涉及。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全面保护,明确界定了何为隐私,禁止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与近年我国互联网行业飞速发展密不可分。目前,中国已诞生了市值位列全球前十的腾讯、阿里,以及紧随其后的拼多多、京东、百度、美团、滴滴等互联网巨头,此外还有大大小小难以计量的各类互联网企业和平台。无一例外,当下时兴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等技术,或多或少都在这些企业中应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增加的信息曝光,也让很多人担忧个人信息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调查,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者占比高达85%。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包括经营者未经本人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经营者或不法分子故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存有漏洞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以及不法分子通过病毒、钓鱼网站等手段盗取、骗取个人信息等。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推销电话或短信骚扰、电信诈骗和垃圾邮件等,对公民个人的正常生产乃至人身财产造成了不小的干扰。
因此,不论是因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还是保障公民权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都势在必行,其中最为迫切的,就是专门立法。
目前来看,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散见于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民法总则、刑法等多部法律中,缺乏系统性且主要针对侵犯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行为,震慑力度不大。所以需要一部系统、全面的法律,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和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安全“加密”。具体应包括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
值得一提的是,对出售个人信息或利用信息进行非法活动者应加强惩戒力度。从国际上来看,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甚为严厉,其中的处罚力度是一罚就足以使侵权者倾家荡产:罚款为2230万美元或者处罚前一财年全球收入的4%,以较高者为准。去年11月,江苏警方依法打击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公司,涉嫌非法缓存公民个人信息1亿多条,当时引发广泛关注,说明政府部门对这一问题日益重视。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拥有巨量的个人信息,肆意泄露者应该为此付出必要的成本。
在5G时代来临之际,万物互联下个人的所有信息基本都会上传至所谓的云 服务器 ,在网络上可谓“无所遁形”,数据越详细,隐私就越脆弱,泄露的风险也越大。此时,除了互联网企业自律外,更应该通过立法规范个人信息的运用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倒逼科技向善,平衡个人信息安全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物权法有那些好处?
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备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政策很明确,就是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利用市场的手段,发挥经济规律的作用,合理配置资源,发挥人力物力资源的最大效益,通过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繁荣,提高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而规范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就是民法。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通过确立物权归属和利用的基本规则.规范市场主体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因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是物权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制定物权法最直接的目的是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 这与物权法的作用密切相关。 物权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定分止争。 商鞅在《商君书》中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 ”生活中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有一个房东,把自己的房子先卖给甲,并把房子交给甲使用;后由于价格、熟人等等多种原因又把该房子卖给乙,并和乙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试问,该房子究竟属于谁,乙能否要求甲腾出房子?解决一物二卖的问题,有多种办法,比如按照订立合同的先后确定房屋的归属,按照有无付款或者付款的先后确定房屋的归属,按照买方有无实际占有该房屋确定房屋的归属,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按照房屋有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确定房屋的归属。 上述几种解决办法都有一定道理。 没有物权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了物权法,物权法从维护经济秩序和市场交易安全出发,规定谁是该房屋的所有人,首先看该房屋有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已
3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人就是房屋的所有人。 甲虽然先买,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乙虽然后买,但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所有人是乙,因此,乙有权要求甲腾出房子。 甲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甲和原房主之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甲受到的损失,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原房主赔偿。 因此,依靠物权法确定的规则就能够明确归属,定分息争,稳定经济秩序。
2.物尽其用。 物可以自己用,也可以交由他人用,可以依法转让给更有经营才能的人使用。 物权法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留下很大的活动空间,物权法不仅有物的所有权人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的规定,也有他人利用物的权利的规定,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同时,从合理利用资源、维护公共利益出发,对权利人的权利也有不少限制,如物权法有关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以及征收、征用的规定等。 制定物权法,就是要充分发挥物权法定分LE争和物尽其用这两个方面的作用,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 使“有恒产者有恒心”。 保障安居乐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物权法把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作为立法目的。
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是物权法的目的之一。 这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_一系列确定物权归属的规则明确物权属于谁,二是通过规定物权保护的途径与方式使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是通过规定国有财产的范围、行使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保护国有资产;通过规定集体财产的范围、行使等保护农村和城镇的集体财产;通过规定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保护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通过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保护权利人对物的利用的权利。 总之,制定物权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切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律都是由宪法派生的。 宪法规定大政方针,其他法律都必须体现宪法精神,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因此,物权法必须体现宪法的精神。 物权法将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立法目的,将基本经济制度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基本原则,将宪法规定的保护公私财产的精神落实在对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私人合法财产保护的具体规定上。 物权法的规定体现了宪法的精神。
现代人的隐私权应当如何保护?
明天国家将会出台一则,我们的隐私将受到法律保障!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什么好处?
所谓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 换句话说,劳动合同制度就是通过订立劳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来规范和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1.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能够消除旧的用工制度的这种弊端,使用人单位真正行使了劳动用人自主权,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与企业发展的需要,选择录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订有限期的劳动合同,灵活地变动职工的数量和结构;同时使劳动者也有了选择职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与自身条件选择事业,从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 这就是说,实现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动和交流的场所(如各级各类的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所、劳动服务公司等。 )2. 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可以增强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 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就解决了固定工制度的这个弊端,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择优录用、择业选优都必须通过竞争机制加以实现,这必然会增加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的素质的提高。 3. 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劳动权利、劳动义务、劳动收入紧密结合起来,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共同利益,使劳动者能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去关心企业,是可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 4.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权利、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是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意味着劳动者自身应该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应该履行的劳动义务都被纳入到了国家法律管理和保护的体系中,使得劳动者在尽职尽责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其各项合法权益均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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