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Oracle架构的基础知识(入门级)的过程中,我建议你最好首要了解Oracle框架。只有这样才能对Oracle有一个整体的更好的认识, 以下就是文章的详细内容介绍,望大家浏览完之后会有所收获。
逻辑结构(表空间、段、区、块)
表空间:是数据库中的基本逻辑结构,一系列数据文件的集合。
段:是对象在数据库中占用的空间.
区:是为数据一次性预留的一个较大的存储空间.
块:ORACLE最基本的存储单位,在建立数据库的时候指定.
Oracle框架, 内存分配(SGA和PGA)
SGA:是用于存储数据库信息的内存区,该信息为数据库进程所共享。它包含Oracle 服务器 的数据和控制信息,它是在Oracle服务器所驻留的计算机的实际内存中得以分配,如果实际内存不够再往虚拟内存中写。
PGA:包含单个服务器进程或单个后台进程的数据和控制信息,与几个进程共享的SGA 正相反,PGA 是只被一个进程使用的区域,PGA 在创建进程时分配,在终止进程时回收.
后台进程
包括数据写进程(Database Writer,DBWR)、日志写进程(Log Writer,LGWR)、系统监控(System Monitor,SMON)、进程监控(Process Monitor,PMON)、检查点进程(Checkpoint Process,CKPT)、归档进程、服务进程、用户进程)
数据写进程:负责将更改的数据从数据库缓冲区高速缓存写入数据文件
日志写进程:将重做日志缓冲区中的更改写入在线重做日志文件
系统监控:检查数据库的一致性如有必要还会在数据库打开时启动数据库的恢复
进程监控:负责在一个Oracle 进程失败时清理资源
检查点进程:负责在每当缓冲区高速缓存中的更改永久地记录在数据库中时,更新控制文件和数据文件中的数据库状态信息。该进程在检查点出现时,对全部数据文件的标题进行修改,指示该检查点。在通常的情况下,该任务由LGWR执行。
然而,如果检查点明显地降低系统性能时,可使CKPT进程运行,将原来由LGWR进程执行的检查点的工作分离出来,由CKPT进程实现。对于许多应用情况,CKPT进程是不必要的。只有当数据库有许多数据文件,LGWR在检查点时明显地降低性能才使CKPT运行。
CKPT进程不将块写入磁盘,该工作是由DBWR完成的。 init.ora文件中 CHECKPOINT_PROCESS 参数控制CKPT进程的使能或使不能。缺省时为FALSE,即为使不能。
归档进程:在每次日志切换时把已满的日志组进行备份或归档
服务进程:用户进程服务。
用户进程:在客户端,负责将用户的SQL语句传递给服务进程,并从服务器段拿回查询数据。
Oracle框架, SCN(System ChangeNumber)
系统改变号,一个由系统内部维护的序列号。当系统需要更新的时候自动增加,他是系统中维持数据的一致性和顺序恢复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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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只有经过否定,就事物才能相信事物转变。 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什么是仲裁协议及其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您好,一、什么是仲裁协议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二、有效的仲裁协议须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2)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3)有明确的仲裁事项。 相关知识:仲裁协议应包含的内容一份完整、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 当事人在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四个问题:(1)仲裁协议中当事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要明确。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法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仲裁机构也无法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 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最主要是要求通过该意思表示,可以得出当事人排除司法管辖而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结论。 对这个要求,英国早在1856斯科特诉艾费里案中就确立了这项判例规则,也就是这个案件的判词所说的:仲裁协议中必须包含有当事人不寻求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意图。 那么根据这个要求,人们平常所看得到的一些约定,比如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这样一些约定就是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约定。 (2)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不能证明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3)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不存在当事人被胁迫、欺诈等而订立仲裁协议的情况,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意思表示。 如上级主管部门不能代替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 它解决的是“仲裁什么”的问题。 在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只有把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仲裁机构才能受理。 同时,仲裁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 即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事项的范围内进行仲裁,超出这一范围进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经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或者撤销。 因此仲裁协议应约定仲裁事项。 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事项,应当符合下面两个条件:(1)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仲裁立法允许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的争议事项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的无效。 这已成为各国仲裁立法、国际公约和仲裁实践所认可的基本准则。 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分别规定了可以仲裁的范围和不可仲裁的范围。 其中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从这两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并不是所以的争议都属于可仲裁的事项,下列争议不属于仲裁的范围。 a、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的争议不属于仲裁的范围。 例如,甲某与乙某就离婚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仲裁协议,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那么这个仲裁协议肯定是无效的,因为该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超出了法定仲裁范围。 又比方讲,一个老先生生后留下一栋房子,他的三个子女为继承之事争执不下,最后三个人约定让某仲裁机构来明断是非,这一约定也超出了法定仲裁范围,因而是无效的。 、不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不属于可仲裁事项范围。 而应由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解决。 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相对人发生的争议,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的争议等,它涉及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有权机的国家机关来判断,而不应由作为民间机构的仲裁机关来裁决。 c、依法应由行政机构处理的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 对民事纠纷应注意区分是财产纠纷还是侵权纠纷,侵权纠纷中属于权属方面的纠纷,一般不能仲裁。 比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由行政机关专属管辖,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决。 再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被侵权,按照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只能向专利管理机关或工商行政机关请求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当事人就上述不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约定提交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事项具有明确性即将什么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应该明确,如在供货合同中,是将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还是因产品数量问题引起的争议,或是因整个供货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应在仲裁协议中明确。 仲裁机构只解决仲裁事项范围内的争议。 如当事人约定“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这一约定就排斥了对因货物数量问题引起的争议进行仲裁的可能性。 在具体约定时,对于已经发生的争议事项,其具体范围比较明确和具体因而较容易约定;对于未来可能性争议事项要提交仲裁,应尽量避免在仲裁协议中作限制性规定,包括争议性质上的限制、金额上的限制以及其他具体事项的限制,采用宽泛的约定,如可以笼统地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 这样有利于仲裁机构全面迅速地审理审理纠纷,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地震发生的原理,表现,逃生的基本知识?
原理 地壳短时间内在剧烈运动 表现 在地震前,会发生井水冒泡,老鼠,蛇在街上乱窜,鸡上树,狗狂躁不安等现象,地震时会发生地剧烈震动,这时一定要想办法逃生。 知识 保持头脑清醒,想办法逃生。 如果在室内,来得及的话,尽量往外跑,来不及,楼低的可以跳楼,楼高的用枕头等软的东西保护好头,(没有用手抱住头)躲在桌下或床下。 如果在室外,应保护好自己,到尽量空旷的地方躲避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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