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与应对策略
域名是互联网上用于识别网站的唯一标识符,它由一系列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组成,如www.example.com,一个简洁、易记的域名对于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用户访问体验至关重要。
域名近似的概念
域名近似是指两个或多个域名在视觉、听觉或意义上相似,容易引起混淆,这种现象在互联网上较为常见,给用户和品牌带来了诸多困扰。
域名近似的原因
域名近似的危害
应对策略
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个域名近似的案例分析:
| 原域名 | 近似域名 | 危害 |
|---|---|---|
| www.example.com | www.example.net | 可能导致用户访问错误网站,造成品牌形象受损 |
常见的域名与商标的纠纷有哪些 商标和域名冲突的主要原因
常见的域名与商标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商标和域名冲突的主要原因包括:
域名侵权,该如何维权
域名侵权时,权利人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权:
一、确认侵权构成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二、选择维权途径 三、收集证据材料 四、提起法律程序 五、执行与后续措施 六、预防措施示例参考:在“”案中,尤尔公司通过诉讼证明争议域名与权利域名高度近似,且被告无合法理由持有域名,最终法院判决域名转移。 此案表明,权利人需结合品牌影响力、域名近似性及被告主观恶意等要素,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域名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如何解决域名纠纷
一、域名争议的纠纷方式1、域名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CN/中文域名争议。 作为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之一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依据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解决诸如、、等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2、通用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通用网址争议。 3、无线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无线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无线网址争议。 4、短信网址抢注作为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授权的短信网址争议机构,依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短信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短信网址争议。 二、域名争议的解决办法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1、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2、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4、其他恶意的情形。 被投诉人在接到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1、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2、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3、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投诉人针对同一被投诉人的多个域名提出争议的,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可以请求争议解决机构将多个争议合并为一个争议案件,由同一个专家组处理。 是否合并处理,由专家组决定。 在专家组就有关争议作出裁决之前,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认为专家组成员与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决的,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要求专家回避的请求,但应当说明提出回避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并举证。 是否回避,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中,除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根据争议解决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域名注册及使用有关的信息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以任何身份或者方式参与争议解决程序。 专家组根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提供的证据及争议涉及的事实,对争议进行裁决。 专家组认定投诉成立的,应当裁决注销已经注册的域名,或者裁决将注册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专家组认定投诉不成立的,应当裁决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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