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cms arclist 二次开发:深入解析与实战技巧
dedecms arclist 简介
dedecms arclist 是一款功能强大的内容管理系统,它提供了丰富的模板和插件,可以帮助用户轻松构建自己的网站,arclist 是 dedecms 中的一个核心模块,主要用于展示文章列表,本文将深入解析 dedecms arclist 的二次开发,并提供一些实战技巧。
dedecms arclist 二次开发步骤
熟悉 dedecms 系统结构
在进行 arclist 二次开发之前,首先需要熟悉 dedecms 的系统结构,包括模板、插件、数据库等,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修改 arclist 模块。
修改模板文件
dedecms arclist 的模板文件位于 /templets/default/arc_list.htm,我们可以通过修改这个文件来实现自定义文章列表的展示效果,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修改方法:样式
在模板文件中找到标题的标签,
{$arcRow.title}
,然后根据需要修改样式。样式
在模板文件中找到内容的标签,
{$arcRow.content},然后根据需要修改样式。
(3)修改分页样式
在模板文件中找到分页的标签,
{$pagelist},然后根据需要修改样式。
修改插件文件
dedecms arclist 的插件文件位于 /plugins/arc_list/,我们可以通过修改这个文件夹下的插件文件来实现自定义功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修改方法:
(1)修改数据源
在插件文件中找到数据源的定义,
(2)修改数据处理逻辑
在插件文件中找到数据处理逻辑,
修改数据库结构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修改 dedecms arclist 的数据库结构,以满足特定的需求,这需要具备一定的数据库知识。
实战技巧
使用 CSS 预处理器
为了提高模板的编写效率,我们可以使用 CSS 预处理器,如 Sass 或 Less,这样可以方便地编写和复用样式。
使用 JavaScript 框架
为了提高交互性和用户体验,我们可以使用 JavaScript 框架,如 jQuery 或 Vue.js,这样可以方便地实现动态效果和交互功能。
使用缓存技术
为了提高网站性能,我们可以使用缓存技术,如 Redis 或 Memcached,这样可以减少数据库访问次数,提高页面加载速度。
Q1:如何修改 dedecms arclist 的分页样式?
A1:在模板文件 /templets/default/arc_list.htm 中找到分页的标签
{$pagelist},然后根据需要修改样式。
Q2:如何修改 dedecms arclist 的数据源?
A2:在插件文件 /plugins/arc_list/ 中找到数据源的定义,
什么是第三方物流 什么是第四方物流??配送主要是做什么的
一、 何谓第三方物流所谓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管理的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 第三方物流,英文表达为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也简称TPL,是相对“第一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 3PL既不属于第一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 最常见的3PL服务包括设计物流系统、EDI能力、报表管理、货物集运、选择承运人、货代人、海关代理、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支付、运费谈判等。 由于业的服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第三方物流为“合同契约物流(contract Logistics)”。 ⑤第三方物流内部的构成一般可分为两类:资产基础供应商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 对于资产基础供应商而言,他们有自己的运输工具和仓库,他们通常实实在在地进行物流操作。 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则是管理公司,不拥有或租赁资产,他们提供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专业管理顾客的物流功能。 广义的第三方物流可定义为两者结合。 ①因此,对物流各环节如仓储、运输等的严格管理,再加之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物流人才,使得他们可以有效地运转整个物流系统。 故而,第三方物流形成了又称为“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ce)”。 二,第三方物流的法律定义从字面上看,第三方物流是指由与货物有关的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专业企业,即第三方来承担企业物流活动的一种物流形态。 在有关专业著作中,将第三方物流供应者定义为“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回报,承担货主企业全部或一部分物流活动的企业。 所提供的服务形态可以分为与运营相关的服务,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服务3种类型。 无论哪种形态都必须高于过去的一般运输业者(common carrier)和合同运输业者(contract carrier)所提供的服务。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润从哪里来?从本质上讲来源于现代物流管理科学的推广所产生的新价值,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第三利润的源泉。 第三方物流则是站在货主的立场上,以货主企业的物流合理化为设计系统和系统运营管理的目标,争取客户利润最大化。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效益是直接同货主企业物流效率、物流服务水平以及物流系统效果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利益一体化。 并不是一方多赚一分钱,另一方就少赚一分钱的传统交易方式,为客户节约的物流成本越多,利润率就越高,这与传统的经营方式有本质不同。 故笔者认为:第三方物流是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按照特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个性化的系列物流服务,是企业之间联盟关系。 首先,第三方物流是合同导向的一系列服务。 第三方物流有别于传统的外协,外协只限于一项或一系列分散的物流功能,如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公司提供仓储服务,第三方物流则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而不是临时需求,提供多功能,甚至全方位的物流服务。 依照国际惯例,服务提供者在合同期内按提供的物流成本加上需求方毛利额的20%收费。 第二,第三方物流是企业之间联盟关系。 第三方物流的企业之间充分共享信息,这就要求双方能相互信任,才能达到比单独从事物流活动所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而且,从物流服务提供者的收费原则来看,它们之间是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再者,企业之间所发生的关联既非仅一两次的市场交易,又在交易维持了一定的时期之后,可以相互更换交易对象,在行为上,各自不完全采取导致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也不完全采取导致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只是在物流方面通过契约结成优势相当、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中间组织,因此,企业之间是物流联盟关系。 第三、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征就目前而言,关于第三方物流的法律,法规呈真空状态,在处理有关争议过程中,只能机械地将《合同法》中有关仓储、运输、委托加工等法条相加既而加以调整。 综合《合同法》和相关物流著作的学理分析,笔者认为第三方物流合同特征有下列五条:1、 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企业向他人提供物流服务为标的的合同,但是第三方物流不是传统意7afe59b9ee7ad义上的劳务合同。 提供劳务只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范围的一部分,包括:仓储、运输、装卸等。 正如上所述第三方物流还是一个战略联盟,不仅仅是为他人提供劳务,而且还要为客户选择供应商,采购,应用信息管理系统等。 因此第三方物流还综合委托,代理,甚至信托等功能。 2、 第三方物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一方提供物流服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和费用。 另一方面,客户一方应表明需要物流企业处理的标的物真实有效性,合法性及安全性。 因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处理的标的物时候为减少成本,通常会采取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这就要求客户真实说明货物的性质(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并提供相关资料。 因为可能会在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过程中对其他标的物造成影响。 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要求客户对其委托的标的物提供相应合法凭证:发票、仓单等有效原始证据。 在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中会混同原标的物性质,将非法性转化为合法性,使之赃物变成合法有效的商品。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物流企业对客户送交的标的物也应尽到如下义务:1)验收义务。 物流企业对其处理的货物进行检验,核查,如果使危险物则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资料。 2)物流企业作为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条件,包括硬件和软件。 如专门处理危险物的堆场、分拣设备、有特定功能的打包机,有专门的条码识别器、处理危险物的滑槽等。 当然,在计算机系统处理上也应有有关软件支持。 同时,物流企业应配备有专业知识,包括化工、生物、装卸等专业人士。 如果某物流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这就要求其尽到添置和完善的义务。 3) 查义务。 物流企业在处理客户的标的物时,应对该物的来源,性质进行审查,要求客户提供原始凭证,并且办理必要的备案入户手续。 3、 合同一方是特定主体第三方物流合同中处理标的物的一方必须是投资建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专为提供服务收取报酬而经营的法人。 众所周知,物流业的兴盛是由于物流被称为“第三利润源泉”。 不可否认,物流的确有仓储、运输、加工、信息处理等流程组成,但其中每个过程最低化机械相加并不等于利润最低化。 因此物流企业是一个统筹,综合处理上述过程的专营企业。 故其他单位,如单个仓储,运输单位或委托加工单位是不能成为专业物流营业人。 4、 物流合同应为诺成性合同②这是由物流的性质决定的。 在客户交付标的物之前,物流企业可能已经履行合同支出了一些成本,如腾空仓位,整理仓库,安排车辆,并且还可能因为物流企业自身规模原因而拒绝潜在的客户要约。 所以,只要经过客户要约和物流企业的承诺既宣告合同成立。 这样,不仅对物流企业有利,而且也对客户有利,维护了双方交易的安全。 因为如果该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那么在客户未交付标的物之前,合同是不成立的。 这就意味着客户只要不实际交付标的物就可以任意改变其先前许诺,不受合同约束,这样物流企业受损风险大大增加。 即使追究客户缔约过失,其诉讼成本使得物流企业无精力过问,事实上往往息事宁人。 同样,实践性合同也使得客户的风险增加。 客户和物流企业经过要约和承诺之后,客户费了较大成本将易耗物收购到手,根据原来计划由物流企业为其提供包括设计方案等服务,经核算分销后是盈利的。 但是物流企业在客户准备交付标的物的时候,自行毁约,可以说对客户造成两方面的损失:易耗物不断摊消其价值而且产品不及时上市的话使得客户血本无归。 综上论,为减少风险,有利于交易安全,诺成性合同较为实际和安全。 5、 物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任何一个行业应该有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物流行业也应如此。 为了维护行业标准,并且防止一定企业的行业垄断,应该遵循一定的格式。 不仅有利于整个物流行业市场规范,防止限制竞争行为发生,而且从保护客户的角度上是有利的。 四、第三方物流经营业态中的法律类型分类综观现今中国物流行业中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业态主要有两种。 其一,第三方物流企业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提出要求处理相关货物。 其实这种业态的经营模式实质是一个委托的法律关系,从物流学理意义上属于初级业态。 其表现形式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根据委托事项支付一定费用,受托人(物流企业)根据实际成本加上利润收受费用并提供相应服务。 如果委托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致使受托人设备和其他委托人设备,货物造成损失的,且受托人已尽了审查义务( 《合同法》406条受托人有关义务),受托人免责,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第三人直接向有过错的委托人追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是往往根据委托合同有关条款加以调整。 如《合同法》407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③故第三方物流的初级业态实质是是委托法律关系。 目前中国物流刚刚起步,因此大多数物流企业都是基于这层委托关系而成立的。 其二、另外一种模式是物流企业根据客户要求,以物流企业名义向外寻求供应商、代理商、分销商,同时又向客户提供相应的仓储、运输、包装等服务,为客户设计物流计划。 该模式往往是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通过与固定客户(通常是连锁企业)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以物流企业名义与生产建立广泛的商品关系,是第三方物流和终端客户建立长时间联盟合作。 这种经营模式是第三方物流的高级经营业态。 在实际活动中,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活动特征,笔者认为这是隐名代理行为而非行纪行为。 ④隐名代理(agency of unnamed principal)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指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代理关系,只要是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其与行纪最根本区别在于行纪人只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活动,因而其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不能对抗委托人。 实践中,生产企业,供应商等上家都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有买断,代理关系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终端客户定单进行处理,配送,加工等。 可以看出在这种模式下,第三人明知物流企业其实是某终端客户的代理人,只不过第三方物流企业没有以终端客户名义而以自己名义与其发生关系,责任由最终客户承担。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过程中,物流企业为了自己利益越权代理,行为无效。 而且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终端客户损失,由第三人直接向终端客户承担责任。 (通常厂家的商品造成超市损失,由厂家承担过错责任向超市赔偿)上述种种经营活动可以说明第三方物流的高级经营业态实际上是一种隐名代理的行为。 五、结束语综述,随着物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专业化的一重要形式,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第三方物流,而且第三方物流的占有率与物流业的水平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相关性。 目前而言,我国的物流水平尚处萌芽阶段,有无穷之潜力同样也有无穷之挑战。 本文旨在论述在我国没有完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前提下,对物流的诺干在法律上的定义作了一定探讨,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回答者 - 进士出身 八级 4-23 18:50大多数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是以传统的、类物流业为起点而发展起来的,如仓储业、运输业、空运、海运、货运代现和企业内的物流部等。 他们根据顾客的不同需要,通过提供各有特色的服务取得成功。 美国目前约有1600个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据对其中56家领先公司的调查,最常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内容主要集中于物流策略/系统开发、电子数据交换、货物运输、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谈判和支付等传统意义上的运输、仓储范畴之内,1997年仅此业务总收入达31.97亿美元。 第四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作为一种新兴的物流方式活跃在流通领域,它的节约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功能已为众多企业认可。 随着企业要求的提高“第三方物流”在整合社会所有的物流资源以解决物流瓶颈、达到最大效率方面开始出现力不从心;虽然从局部来看,第三方物流是高效率的,但从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整体来说,第三方物流企业各自为政,这种加和的结果很难达到最优,难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物流瓶颈,尤其是电子商务中新的物流瓶颈。 另外,物流业的发展需要技术专家和管理咨询专家的推动,而第三方物流恰恰缺乏高技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支撑。 对此有人提出,必须密切客户和第三方物流的关系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于是“第四方物流”(4PL,Fourth Party Logistics)便应运而生。 “第四方物流”的概念首先是由著名的管理咨询公司埃森哲公司(又名安盛咨询公司)提出,并且将“第四方物流”作为专有的服务商标进行了注册,并定义为“一个调配和管理组织自身的及具有互补性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与技术,来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集成商”。 尽管其中有业内人事怀疑咨询公司此举有进行圈地和独霸行业的嫌疑,然而,业界的广泛共识是,物流管理的日益复杂和信息技术的爆炸性发展,使得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的的确确需要一个“超级经理”来进行管理协调。 而且,学术界、管理顾问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和最终客户都认为对这种实体的需要是越来越强烈。 它的主要作用应该是:对制造企业或分销企业的供应链进行监控,在客户和它的物流和信息供应商之间充当唯一“联系人”的角色。 “第四方物流”这一新的舶来品对中国的物流行业或者说对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和行业的发展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到目前为止,国内对此还没有相关的权威评论和探讨。 笔者根据物流业内对国际上通行的供应链管理的一些理解,并综合相关的资料,力求给大家一个较为全面的介绍。 第四方物流的主要作用是: 对制造企业或分销企业的供应链进行监控,在客户和它的物流和信息供应商之间充当惟一
论文: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
自己把格式弄了,每个学校的论文格式都不一样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系列因素使物流在大多数企业中的作用发生变化。 质量评价和业务重组使企业从整个过程而不是从单个部分考察物流,从而产生了对商品、信息和资金进行一体化控制的供给链治理。 供给链治理试图开发商品生产和客户服务的统一流程,物流已不再只是使成本最小化的机会,而是企业盈利的核心成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种类型的电子商务不断涌现。 电子商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界定,一是参与方,即B2B或B2C;二是交易性质,包括卖方服务器、买方服务器和中立的网上市场交易。 各种类型的电子商务,都对运输、物流与供给链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卖方电子商务 利用互联网进行卖方电子商务已经为运输与物流企业所广泛接受,非凡是用于客户服务和销售服务产品,如让客户登录公司的网站预订服务和跟踪货物。 许多企业建立卖方电子商务,是看到了客户访问网站比拨打呼叫中心对企业更有利。 由于企业不需要员工来参与交易,不仅节省了成本,而且消除了客户/员工交流不当的风险。 这种风险在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时更大,因为客户可能在24小时内随时呼叫。 企业建立的卖方电子商务范围各有不同,有的企业通过建立独特的网站来创造竞争优势,他们为每一位客户建立个性化的门户,提供全面的支持能力,包括根据需要使用不同的语言。 二、卖方电子商务的障碍 运输承运人在利用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来满足客户的供给链期望时也会碰到一些障碍,主要是货物的跟踪问题。 客户想知道货物的位置,希望对有时间要求的送货出现情况时能够得到提醒。 这个问题可能以两种形式出现:货主和中间承运人。 假如货主希望跟踪每一宗货物,他需要登录每个承运人或物流服务商的网站,多宗货物就需要持续在这些网站间移动,由此带来三个问题:第一,货主必须在跟踪前将承运人与货物相匹配,这有时对客户来说是复杂和困难的;第二,承运人通常使用运输设备ID或货物ID来跟踪,并不一定总是保持客户使用的统一的货物ID(如采购订单、货仓号、海关文件、看板号等),有时这会使客户跟踪货物几乎不可能;第三,也许是最重要的,客户缺少一个专注点。 所有这些都只能使客户得到次优的结果。 有些运输是多式联运-涉及不止一个承运人和运输模式,通常由一个中间承运人来协调。 中间承运人必须知道运输设备何时能使用,这也面临一个信息分散的问题。 例如他们不得不查询多个铁路、轮船和码头的网站,以了解每个运输设备的情况。 假如没有完整的信息,中间承运人就不能优化这些设备的移动。 三、中间商的兴起 供给链改进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引起许多企业的关注。 随着企业运行的全球化,外包越来越普遍。 据统计,全球500强企业中,有60%使用第三方物流(3PL)服务,许多企业还不止使用一家。 使用3PL可以使企业通过减少运营和资金成本来改进财务状况,同时也可以通过提供单个承运人所不具有的范围和规模来简化运输采购决策。 成功的3PL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提供服务,使用地面、海洋和航空等运输方式,并可通过规模化提高效益。 信息技术使3PL能够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许多客户认为3PL比一般承运人具有系统优势,包括客户服务能力。 最近又兴起了领先物流提供商(LLP)或第四方物流提供商(4PL),作为客户的战略伙伴而不是像3PL那样的战术伙伴。 4PL是供给链集成商,他整合自身及其他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和技术,提供综合供给链解决方案。 4PL所需的技能是独特的,根据物流外包所需的运行技能要求而大不相同。 战略咨询、业务流程重组、技术整合、富有经验人员的治理、全球能力和治理多个服务提供商能力是常用的4PL技能。 4PL也可以作为信息中间商(INFOMEDIARY)提供3PL服务,这是电子商务爆炸的结果。 四、买方电子商务 买方电子商务是企业将采购放在网上,以得到方便、及时和多种选择的供给。 如3PL可以用这种方式确保拥有充足的、有效的承运人的运输能力。 : 1 五、网上市场电子商务 运输行业已经分化为三类。 最基本的是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基于资产的承运人,他们与客户建立的是“一对一”的关系,与客户分别签订双边合同。 除此之外,有两个新的市场形式。 一是中间承运人在汽车站张贴告示,提供运输能力及对寻求运输能力作出响应。 这种形式逐渐演变为货运代理商通过电话、传真和E-MAIL等形式进行货物配载,并进而发展为3PL.电子商务将传统的方法在互联网上实现。 BBS最简单,提供商收集和分布来自承运人的运载供给信息和来自客户的运载需求信息。 当承运人和客户看到感爱好的条目时,双方直接商洽。 这一商业模式非常简单,BBS提供商按月收取登录费并提供服务。 由于用户很少登录多个类似的网站,因而率先做大的提供商就会取得竞争优势。 提供商有两个办法来增加收入,一是扩展到其他运输模式,这个不太轻易;二是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如提供信用支票、购买汽油和进行团体折扣等。 这些服务通常由第三方提供,并向BBS提供商付费。 另一种类型的网上市场电子商务是拍卖,即通过拍卖确定运费。 货主或者将标书放在网上供承运人浏览和投标,或者直接要求承运人提供最优惠价格。 有些承运人也会发布运能并寻求投标。 投标过程是不透明的,在预先设定的日期和时间的赢方就赢得投标。 这一系统似乎很直接,但也存在不少潜在的问题。 客户和承运人都可能希望缩小投标者的范围,因而完善的拍卖需要筛选标书。 拍卖的商业模式是登录与交易费的结合,但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不能确保最终中标者的履行和付费,所以有些拍卖网站试图要求提供他们来支付运费来解决这一问题。 网上市场电子商务还可以进行交易,像商品交易一样买进和卖出,不过目前只让具有运输能力的提供商参与交易,而不让投机商参与。 网上交易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参与者可能只是彼此传递价格信息。 六、未来的走向 许多承运人担心新技术会导致运费的进一步下降,的确,网上拍卖大都会使服务价格下降,这可能是服务的不可持续性的反映。 但运输市场的价格,主要还是取决于供求,电子商务不会使运费进一步下降,而只是加快了运费下降的速度,市场中更好的沟通和信息将使价格迅速到达市场平衡点。 除了市场集合和中介之外,电子商务的渗透力还取决于市场供需,例如承运人越多的市场越轻易渗透,具有完善的中间商的运输市场(如消费品运输)比传统上不依靠中间商的市场(如大宗货物运输)更轻易引入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货主需要认真地考虑其选择。 假如他们假定需求接近或超过供给,他们将希望以运输合同的形式解决大部分运力。 但假如他们假定供给超过需求,他们将通过市场交易来获得运输能力。 对市场状况的错误猜测将会带来严重后果。 3PL和运输中间商必须在两个层面上进行运输采购决策,因为他们既是运输的买方又是运输的卖方。 运输中间商是通过买卖差价获取利益,他们的错误决策将是致命的。 电子商务增加了出现各种结果的可能性。 承运人可能发现提供市场交易确定价格并不轻易,因为他们缺少必要的信息系统和人员来应付市场的变化。 这种情况下,与3PL签订合同是轻易的选择。 客户也经常发现自己在变化莫测的市场交易中力不从心,他们也会趋于寻求3PL的服务。 一些认为自己足够大的3PL可能从网上市场电子商务转向买方电子商务,这可以使他们独享拍卖的经济效益,而不必与其他可能的行业竞争者分享。 信息是供给链的要害部分,将持续推进运输与物流市场的变化,电子商务将是这一转变的主要内容。 尽管有许多风险投资投入运输与物流电子商务市场,但大多数会被少数幸存者所购并。
常见的信道利用方式有哪些?
统计时分多路复用(STDM) 复用中若将时隙分给并不总是进行传输的站,就不能很好地利用传输线路,这些预分的时隙可能会被浪费。 统计时分多路复用通过动态分配时隙来解决这一问题,从而更有效地利用线路。 统计时分多路复用较昂贵,这是因为它包含一些处理器,并使用缓冲技术来有效地利用信道。 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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