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解决物联网安全挑战的方法是否可以奏效?以及消费者意识如何有助于解决问题。
根据英国广播公司的一篇文章,英国数字部长马戈特·詹姆斯(MArgot James)提议立法引入一种新的产品标签系统,向消费者展示物联网产品的安全性。
为了获得必要的标签,物联网设备需要:
该倡议遵循加州的立法,该立法于2020年生效,并禁止在连网设备上使用弱密码。拟议中的英国法规和实际的加州立法都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或者至少会让供应商在开发物联网产品的设计阶段考虑安全性。但是,立法能解决问题吗?
现在让我们停下来思考一下物联网设备的实际含义。加州立法提供了以下定义:连网的设备“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连接到互联网并被分配了互联网协议地址或蓝牙地址的任何设备或其他物理对象”。这涵盖了各种各样的设备、汽车、灯泡、笔记本电脑、恒温器到手机等,名单是无穷无尽的。
我桌上有一个蓝牙音响,据我所知,它没有密码,不收集数据,也不传输任何信息。加州立法是否涵盖这种设备?它需要仅有的密码吗?
同样,在英国购买特斯拉汽车的消费者是否应该期望在汽车上看到标签,描述它符合物联网的基本安全法规?还是特斯拉内部每个可以独立通信的设备都需要有个安全标签?
如此不安全
对安全性的需求是毫无疑问的,一些物联网设备制造商(可能很多)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设备,正是这种失败促使政治家采取行动。在英国,这是一项自愿性的行为准则,而这正是现在向立法迈进的一部分。
但一般来说,立法会扼杀创新。科技行业已经开始远离密码,微软信息安全官布雷特·阿瑟诺(Bret Arsenault)宣布,90%的微软员工可以在没有密码的情况下登录公司网络,因为公司设想了一个“没有密码的世界”。其员工正在使用其他选项,包括Windows Hello和authenticator应用程序,这些选项提供面部识别、指纹和双因素身份验证等替代选项。
直到明年才生效或仍在提议中的立法在完全生效之前可能就已经过时了。它将迫使设备制造商使用一个行业正试图淘汰的技术,以寻求更安全的选择。
英国国家网络安全中心(NCSC)最近对可能被威胁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发现全球有2320万用户帐户使用“123456”进行安全保护,770万用户使用“123456789”作为密码。这些数据表明,消费者没有参与保护他们的在线账户。
我最近在美国和阿根廷的网络安全活动上介绍了在将任何设备连接到网络时,需要考虑安全性,特别是在智能建筑中。我向观众提出一个问题:“您们上次在车上更新信息娱乐系统是什么时候?”——在两个地方都有相同的结果。观众看起来很困惑,他们是网络安全专家,但是他们通过蓝牙将个人手机连接到他们永远不会更新的系统。有趣的是,第二天一位与会者与我联系并表示,尽管它已经过时,但他和经销商都无法更新他的信息娱乐系统。
快进几年,您就可以看到全新的物联网设备,它的产品标签显示它有一个密码,而且五年内都会有更新。为了简单起见,您将密码设置为与家中设备上的所有其他密码相同,您可以插入设备并享受它所带来的任何功能的便利性。当制造商向您发送有关固件更新的电子邮件通知时,假设您已注册了该设备,您会在设备工作时将其删除,并抱怨为什么要更新工作正常的设备。
虽然立法推动工业界提高设备的安全性,但消费者的教育和参与可能会让他们在家中更加安全。不知您是否也能为此立法?
跨国公司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起到什么作用?

一.定义: 跨国公司是指:通过直接投资,设立并支配国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凭借雄厚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按“全球战略”在世界范围内从事国际生产、销售或其它经营活动,获取垄断高额利润的国际垄断企业。 二.特征:跨国公司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1)跨国性;(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3)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通过控股、合同来达到控制)。 具备这几点的企业,才可能称之为跨国公司。 三.作用: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也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二者相辅相成。 而WTO的建立,就是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降低以至打破各国的贸易壁垒,促进货物、服务、技术等的自由流动。 四.发挥和抑制:(1)主权国家与跨国公司是影响当今社会的两大力量,其权力行使互为消长。 WTO在为其成员国家设定义务、限制其管理权的同时,却没有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规制。 (2)国际社会一直在寻求对跨国公司行为进行统一的法律调整,但由于各国利益上的差异,在短期内很难出现具有约束力的国际统一立法。 跨国公司行为的规制基本上依靠国内法进行。 (3)但由于东道国政府行为是受到WTO规则的限制的,因而,其权力的行使只能是在法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受到严格的约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行为的管制方式需要从硬性的限制转向刚柔相济,更具有弹性的方式上来。 “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是跨国公司能够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而世贸组织贸易自由化在20世纪末期获得的巨大成功无疑为跨国公司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 当今跨国公司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东道国控制力的减弱和母国联系的增强,跨国公司财雄势大,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甚至于政治的变化,特别是对于那些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东道国的影响是很大的。 因此,国际社会从未放弃过通过国际立法规制跨国公司行为的努力。 但是目前仅仅有一些指导性的建议,而无具有拘束力的法律规则,而且从现有的情形来看,国际社会在短时间之内也很难为跨国公司制定出统一的行为规范,究其原因总结了两点:第一,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因此,经济全球化的主旋律是公司行动范围的扩展和公司影响力的增大,而不是政府对公司的管制的增强,各国政府还没有感到一种压力,以共同的立法来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整;第二,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在公司行为的规制上,各国缺乏共同的立场。 基于此,形成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国际法规则很困难,进行国际立法的机会尚不成熟,但是已经成型的一些国际文件对于跨国公司的规制也不是全无作用,至少对一些有一定社会责任意识的跨国公司来说,有一种自我约束或道德强化的作用。
关于事物的答案不止一个的作文
答案不止一个多年前,英国《泰晤时报》出了一个题目,公开征求答案,题目是:从伦敦到罗马最短的道路是哪条? 很多人都从地理位置的角度找答案,结果都落选了,只有一个答案获奖:一个好朋友。 小荷作文网 获奖人说:“我没有单从地理的角度想问题,而是另辟新径。 ” 我们回想一下,其他答案错了吗?没有。 这个获奖答案同样正确。 只不过一个是从地理角度,一个是从人性角度。 同一个问题可以得出不同的正确答案。 小荷作文网 ,你也可以投稿考虑一下下面这个问题:一个圆,一个三角形,一个半圆,哪个图形与其他两个不同?按通常的思维,这道题一定只有一个答案,可再想一想呢?选三角形是因为它是唯一一个用直线构成的图形。 选圆是因为它是唯一一个用曲线围成的封闭体系。 选半圆是因为它是唯一一个用曲线和直线共同围成的图形。 瞧,这道题有三个答案,可这三个答案都是挑不出毛病的。 再者,1+1在大多数人看来只有一个答案,等于二,可它在化学中就小于二。 就这样一个看似如此简单的问题也有好多个答案。 如此看来,拘泥于“一个正确答案”是极没必要的。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同样一篇文章从不同角度看也有不同感悟,同样一件事,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最终结果或许都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连大师毕加索的画都褒贬不一,我们又何必只在一个答案上找出路呢? 而在我们的生活中,认为“正确答案只有一个”的人实际上是迷信权威。 我们常常把对一个人的评价基于权威、专家们的观点。 但权威是有成就的人,不是正确答案。 就拿毕加索的画来说,印象派权威说这是稀世之作,唯美派权威说是垃圾,这些都是专家们的想法,可他们即便是专家,意见也同样不一样嘛!说他们错误也有理,说他们正确也对,可以说,他们都是正确的,也都是错误的。 从不同的角度看,正确答案真的不只一个。 由此看来,事物的答案从不同的角度看是不同的。 记住,事物的正确答案永远不只一个。
法律上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归责原则是指据以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的理由、标准或者说最终决定性的根本要素,是贯彻于整个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是司法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归责原则有很多种类,目前各国适用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原则〔包括主观过错、客观过错、职务过错或公务过错〕、违法原则、主观过错加违法原则、无过错原则〔危险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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