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dede5.7二次开发手册进行高效定制开发

教程大全 2026-01-31 14:43:49 浏览

DedeCMS 5.7作为一款经典的开源内容管理系统,凭借其灵活的模板标签、强大的内容模型和广泛的社区支持,至今仍在许多网站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有更高定制化需求的开发者而言,掌握其二次开发技能是释放其全部潜力的关键,本文将系统性地梳理DedeCMS 5.7二次开发的核心知识点,旨在为开发者提供一份清晰、实用的开发指南。

核心架构与目录结构解析

理解DedeCMS的运行机制是进行二次开发的第一步,其核心遵循一种准MVC模式,入口文件负责初始化环境、加载通用函数库,并根据请求分发到相应的功能模块

主要目录 功能描述
网站根目录,包含等前台入口文件。
后台管理目录,存放所有后台相关的逻辑、模板和文件,安全起见,生产环境中通常会重命名此目录。
核心函数库和类文件目录,是二次开发的重中之重,例如数据库操作、模板解析、会员系统等核心代码均在此处。
插件及扩展功能目录,用于存放留言本、投票等官方插件,也是我们开发自定义功能模块的理想场所。
模板文件目录,存放网站前台的HTML模板文件。
附件上传目录,存放用户上传的图片、文件等。
数据缓存及配置目录,包含 common.inc.php 等核心配置文件。

开发时,应尽量避免修改和下的核心文件,以免在系统升级时造成覆盖和冲突,最佳的实践是利用其提供的扩展机制。

常见问题解决

数据库操作精髓:对象的应用

DedeCMS封装了一套强大的数据库操作类,通过全局变量(在 common.inc.php 中实例化为类的对象)进行调用,这是所有与数据交互的基础。

常用方法示例:

在进行数据库操作时,务必使用作为表前缀占位符,以保证代码的可移植性,对于外部传入的数据,必须使用 $dsql->EscapeString() addslashes() 进行转义,防止SQL注入。

模板引擎与自定义标签开发

DedeCMS的模板引擎是其一大亮点,通过类似 {dede:tagname}{/dede:tagname} 的标签语法,实现了逻辑与表现的分离,二次开发中,我们常常需要创建自定义标签来满足特定需求。

开发一个自定义函数标签(): 这种标签最简单,直接在模板中调用PHP函数并处理返回值。

{dede:field function='GetDateMK(@me)'/}

这里是 /include/helpers/channelunit.helper.php 中定义的函数,代表字段的原始值。

开发一个自定义库标签(): 这是最常用且最强大的扩展方式,创建一个 {dede:hotarticles} 标签来调用指定栏目下的热门文章。

模块与插件开发

对于复杂的功能,可以通过开发独立的模块或插件来实现,这通常涉及在目录下创建新的PHP文件作为入口,并配合后台的“模块管理”进行安装和配置,开发模块时,需要遵循DedeCMS的模块开发规范,包括编写 install.php uninstall.php 等脚本,以及定义模块的配置信息,这种方式能将新功能与系统主体完全隔离,便于管理和维护。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在进行DedeCMS二次开发时,如何进行有效的调试? 解答: DedeCMS的调试可以结合多种方法,可以开启后台的“系统设置”->“调试设置”中的“显示错误信息”和“模板调试状态”,在代码中灵活使用, var_dump() ,等函数输出变量信息,特别是在的自定义文件中,对于数据库查询,可以先 SetQuery() ,然后,检查SQL语句是否正确,查看服务器的PHP错误日志()也是定位问题的有效手段。

问题2:二次开发的功能,如何避免在DedeCMS版本升级时被覆盖? 解答: 遵循“不修改核心文件”的原则是关键,所有自定义功能都应通过扩展机制实现:1) 自定义标签 :放在 /include/taglib/ 目录,系统升级通常不会覆盖,2) 自定义功能模块 :放在目录,这是官方推荐的扩展方式,3) 自定义函数 :可以创建自己的helper文件,如 /include/helpers/myhelper.helper.php ,然后在需要的地方引入,4) 模板和样式 :放在自己的模板目录下,如果必须修改核心文件,务必做好详细的修改记录,使用等工具生成补丁文件,以便在升级后手动合并代码。


什么是第三方物流 什么是第四方物流??配送主要是做什么的

一、 何谓第三方物流所谓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管理的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 第三方物流,英文表达为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也简称TPL,是相对“第一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 3PL既不属于第一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 最常见的3PL服务包括设计物流系统、EDI能力、报表管理、货物集运、选择承运人、货代人、海关代理、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支付、运费谈判等。 由于业的服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第三方物流为“合同契约物流(contract Logistics)”。 ⑤第三方物流内部的构成一般可分为两类:资产基础供应商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 对于资产基础供应商而言,他们有自己的运输工具和仓库,他们通常实实在在地进行物流操作。 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则是管理公司,不拥有或租赁资产,他们提供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专业管理顾客的物流功能。 广义的第三方物流可定义为两者结合。 ①因此,对物流各环节如仓储、运输等的严格管理,再加之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物流人才,使得他们可以有效地运转整个物流系统。 故而,第三方物流形成了又称为“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ce)”。 二,第三方物流的法律定义从字面上看,第三方物流是指由与货物有关的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专业企业,即第三方来承担企业物流活动的一种物流形态。 在有关专业著作中,将第三方物流供应者定义为“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回报,承担货主企业全部或一部分物流活动的企业。 所提供的服务形态可以分为与运营相关的服务,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服务3种类型。 无论哪种形态都必须高于过去的一般运输业者(common carrier)和合同运输业者(contract carrier)所提供的服务。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润从哪里来?从本质上讲来源于现代物流管理科学的推广所产生的新价值,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第三利润的源泉。 第三方物流则是站在货主的立场上,以货主企业的物流合理化为设计系统和系统运营管理的目标,争取客户利润最大化。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效益是直接同货主企业物流效率、物流服务水平以及物流系统效果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利益一体化。 并不是一方多赚一分钱,另一方就少赚一分钱的传统交易方式,为客户节约的物流成本越多,利润率就越高,这与传统的经营方式有本质不同。 故笔者认为:第三方物流是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按照特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个性化的系列物流服务,是企业之间联盟关系。 首先,第三方物流是合同导向的一系列服务。 第三方物流有别于传统的外协,外协只限于一项或一系列分散的物流功能,如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公司提供仓储服务,第三方物流则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而不是临时需求,提供多功能,甚至全方位的物流服务。 依照国际惯例,服务提供者在合同期内按提供的物流成本加上需求方毛利额的20%收费。 第二,第三方物流是企业之间联盟关系。 第三方物流的企业之间充分共享信息,这就要求双方能相互信任,才能达到比单独从事物流活动所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而且,从物流服务提供者的收费原则来看,它们之间是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再者,企业之间所发生的关联既非仅一两次的市场交易,又在交易维持了一定的时期之后,可以相互更换交易对象,在行为上,各自不完全采取导致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也不完全采取导致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只是在物流方面通过契约结成优势相当、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中间组织,因此,企业之间是物流联盟关系。 第三、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征就目前而言,关于第三方物流的法律,法规呈真空状态,在处理有关争议过程中,只能机械地将《合同法》中有关仓储、运输、委托加工等法条相加既而加以调整。 综合《合同法》和相关物流著作的学理分析,笔者认为第三方物流合同特征有下列五条:1、 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企业向他人提供物流服务为标的的合同,但是第三方物流不是传统意7afe59b9ee7ad义上的劳务合同。 提供劳务只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范围的一部分,包括:仓储、运输、装卸等。 正如上所述第三方物流还是一个战略联盟,不仅仅是为他人提供劳务,而且还要为客户选择供应商,采购,应用信息管理系统等。 因此第三方物流还综合委托,代理,甚至信托等功能。 2、 第三方物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一方提供物流服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和费用。 另一方面,客户一方应表明需要物流企业处理的标的物真实有效性,合法性及安全性。 因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处理的标的物时候为减少成本,通常会采取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这就要求客户真实说明货物的性质(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并提供相关资料。 因为可能会在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过程中对其他标的物造成影响。 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要求客户对其委托的标的物提供相应合法凭证:发票、仓单等有效原始证据。 在整和包装或拆另包装中会混同原标的物性质,将非法性转化为合法性,使之赃物变成合法有效的商品。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物流企业对客户送交的标的物也应尽到如下义务:1)验收义务。 物流企业对其处理的货物进行检验,核查,如果使危险物则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资料。 2)物流企业作为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条件,包括硬件和软件。 如专门处理危险物的堆场、分拣设备、有特定功能的打包机,有专门的条码识别器、处理危险物的滑槽等。 当然,在计算机系统处理上也应有有关软件支持。 同时,物流企业应配备有专业知识,包括化工、生物、装卸等专业人士。 如果某物流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这就要求其尽到添置和完善的义务。 3) 查义务。 物流企业在处理客户的标的物时,应对该物的来源,性质进行审查,要求客户提供原始凭证,并且办理必要的备案入户手续。 3、 合同一方是特定主体第三方物流合同中处理标的物的一方必须是投资建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专为提供服务收取报酬而经营的法人。 众所周知,物流业的兴盛是由于物流被称为“第三利润源泉”。 不可否认,物流的确有仓储、运输、加工、信息处理等流程组成,但其中每个过程最低化机械相加并不等于利润最低化。 因此物流企业是一个统筹,综合处理上述过程的专营企业。 故其他单位,如单个仓储,运输单位或委托加工单位是不能成为专业物流营业人。 4、 物流合同应为诺成性合同②这是由物流的性质决定的。 在客户交付标的物之前,物流企业可能已经履行合同支出了一些成本,如腾空仓位,整理仓库,安排车辆,并且还可能因为物流企业自身规模原因而拒绝潜在的客户要约。 所以,只要经过客户要约和物流企业的承诺既宣告合同成立。 这样,不仅对物流企业有利,而且也对客户有利,维护了双方交易的安全。 因为如果该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那么在客户未交付标的物之前,合同是不成立的。 这就意味着客户只要不实际交付标的物就可以任意改变其先前许诺,不受合同约束,这样物流企业受损风险大大增加。 即使追究客户缔约过失,其诉讼成本使得物流企业无精力过问,事实上往往息事宁人。 同样,实践性合同也使得客户的风险增加。 客户和物流企业经过要约和承诺之后,客户费了较大成本将易耗物收购到手,根据原来计划由物流企业为其提供包括设计方案等服务,经核算分销后是盈利的。 但是物流企业在客户准备交付标的物的时候,自行毁约,可以说对客户造成两方面的损失:易耗物不断摊消其价值而且产品不及时上市的话使得客户血本无归。 综上论,为减少风险,有利于交易安全,诺成性合同较为实际和安全。 5、 物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任何一个行业应该有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物流行业也应如此。 为了维护行业标准,并且防止一定企业的行业垄断,应该遵循一定的格式。 不仅有利于整个物流行业市场规范,防止限制竞争行为发生,而且从保护客户的角度上是有利的。 四、第三方物流经营业态中的法律类型分类综观现今中国物流行业中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业态主要有两种。 其一,第三方物流企业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提出要求处理相关货物。 其实这种业态的经营模式实质是一个委托的法律关系,从物流学理意义上属于初级业态。 其表现形式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根据委托事项支付一定费用,受托人(物流企业)根据实际成本加上利润收受费用并提供相应服务。 如果委托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致使受托人设备和其他委托人设备,货物造成损失的,且受托人已尽了审查义务( 《合同法》406条受托人有关义务),受托人免责,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第三人直接向有过错的委托人追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是往往根据委托合同有关条款加以调整。 如《合同法》407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③故第三方物流的初级业态实质是是委托法律关系。 目前中国物流刚刚起步,因此大多数物流企业都是基于这层委托关系而成立的。 其二、另外一种模式是物流企业根据客户要求,以物流企业名义向外寻求供应商、代理商、分销商,同时又向客户提供相应的仓储、运输、包装等服务,为客户设计物流计划。 该模式往往是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通过与固定客户(通常是连锁企业)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以物流企业名义与生产建立广泛的商品关系,是第三方物流和终端客户建立长时间联盟合作。 这种经营模式是第三方物流的高级经营业态。 在实际活动中,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活动特征,笔者认为这是隐名代理行为而非行纪行为。 ④隐名代理(agency of unnamed principal)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指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代理关系,只要是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其与行纪最根本区别在于行纪人只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活动,因而其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不能对抗委托人。 实践中,生产企业,供应商等上家都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有买断,代理关系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终端客户定单进行处理,配送,加工等。 可以看出在这种模式下,第三人明知物流企业其实是某终端客户的代理人,只不过第三方物流企业没有以终端客户名义而以自己名义与其发生关系,责任由最终客户承担。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过程中,物流企业为了自己利益越权代理,行为无效。 而且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终端客户损失,由第三人直接向终端客户承担责任。 (通常厂家的商品造成超市损失,由厂家承担过错责任向超市赔偿)上述种种经营活动可以说明第三方物流的高级经营业态实际上是一种隐名代理的行为。 五、结束语综述,随着物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专业化的一重要形式,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第三方物流,而且第三方物流的占有率与物流业的水平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相关性。 目前而言,我国的物流水平尚处萌芽阶段,有无穷之潜力同样也有无穷之挑战。 本文旨在论述在我国没有完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前提下,对物流的诺干在法律上的定义作了一定探讨,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回答者 - 进士出身 八级 4-23 18:50大多数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是以传统的、类物流业为起点而发展起来的,如仓储业、运输业、空运、海运、货运代现和企业内的物流部等。 他们根据顾客的不同需要,通过提供各有特色的服务取得成功。 美国目前约有1600个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据对其中56家领先公司的调查,最常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内容主要集中于物流策略/系统开发、电子数据交换、货物运输、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谈判和支付等传统意义上的运输、仓储范畴之内,1997年仅此业务总收入达31.97亿美元。 第四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作为一种新兴的物流方式活跃在流通领域,它的节约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功能已为众多企业认可。 随着企业要求的提高“第三方物流”在整合社会所有的物流资源以解决物流瓶颈、达到最大效率方面开始出现力不从心;虽然从局部来看,第三方物流是高效率的,但从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整体来说,第三方物流企业各自为政,这种加和的结果很难达到最优,难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物流瓶颈,尤其是电子商务中新的物流瓶颈。 另外,物流业的发展需要技术专家和管理咨询专家的推动,而第三方物流恰恰缺乏高技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支撑。 对此有人提出,必须密切客户和第三方物流的关系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于是“第四方物流”(4PL,Fourth Party Logistics)便应运而生。 “第四方物流”的概念首先是由著名的管理咨询公司埃森哲公司(又名安盛咨询公司)提出,并且将“第四方物流”作为专有的服务商标进行了注册,并定义为“一个调配和管理组织自身的及具有互补性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与技术,来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集成商”。 尽管其中有业内人事怀疑咨询公司此举有进行圈地和独霸行业的嫌疑,然而,业界的广泛共识是,物流管理的日益复杂和信息技术的爆炸性发展,使得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的的确确需要一个“超级经理”来进行管理协调。 而且,学术界、管理顾问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和最终客户都认为对这种实体的需要是越来越强烈。 它的主要作用应该是:对制造企业或分销企业的供应链进行监控,在客户和它的物流和信息供应商之间充当唯一“联系人”的角色。 “第四方物流”这一新的舶来品对中国的物流行业或者说对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和行业的发展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到目前为止,国内对此还没有相关的权威评论和探讨。 笔者根据物流业内对国际上通行的供应链管理的一些理解,并综合相关的资料,力求给大家一个较为全面的介绍。 第四方物流的主要作用是: 对制造企业或分销企业的供应链进行监控,在客户和它的物流和信息供应商之间充当惟一

卫生间防水涂膜起泡是什么原因

有可能是做防水的时候:1、基层没有清扫干净,水泥沙浆水灰比过大;2、表面没有压实;3、开发商少用材料或乱用材料;4、墙面抹灰跟地面找平后湿水不够;处理方法:把起泡部位铲了,重新做防水。

实施erp中遇到的困惑大概有哪些

困惑一:成功Vs失败?RP的真正价值在于它解决了企业内不同角色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决策者需要掌控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职能部门间需要掌握上下游的信息,通过信息的掌握不同角色就能够把握机会,作出决策,从而提高业务链的整体运作效率,降低运作成本。 例如,对于企业经营决策者来说,ERP的价值在于掌握各个部门的经营和管理信息,预测、监控和指导各个部门的经营和管理,有效进行企业的战略决策。 对于企业中层管理者来说,ERP的价值在于掌握部门内业务运作信息,预测、监控和指导部门工作;了解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信息,实现业务协同。 对于企业业务人员来说,ERP价值在于及时、快捷地记录、整理和获取业务信息,保证业务协同,实现业务运作的高效。 衡量成功与失败的标准也就在于它能否实现ERP的价值。 分析ERP实施失败的案例,80%以上是由于“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主要表现ERP应用模块独立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也难怪一位ERP应用人员反映“ERP甚至没有EXCEL表格好用”。 这是ERP实施的悲哀!因此,ERP选型和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如下一些措施保障ERP价值的实现,如:1、进行业务,以突破职能管理,保障业务流的通畅;2、进行信息资源规划,预测“信息”在各个业务部门的利用程度,以信息共享代替信息孤岛,实现ERP的应用价值;3、进行ERP系统模块的统一规划,优先实施业务协同性好的模块,保证先期实施的系统产生业务协同价值。 困惑二:企业特色Vs管理规范?决策者在选择ERP的时候,实际上也就在企业内引入了一种全新的规范管理方法。 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在多年的经营管理中已经形成了很多适合行业特色、本企业自身特色和本企业领导者特色的管理方法,这些方法符合企业自身的文化特色,在业务经营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遵循规范、科学的ERP还是坚持灵活的企业特色成为决策者必须解决的问题,通常有三种答案:1、完全采用ERP先进方法,牺牲企业自身特色;2、遵循企业管理特色,对ERP进行“大手术”;3、既采用ERP的先进方法,又满足企业管理特色。 方法1的优点在于实施周期短,系统功能完善;缺点在于业务人员适应周期长。 方法2则相反,实施周期长,系统出错率高;优点在于业务人员适应周期短。 方法3是一种折中的方法,关键在于把握其中的度。 通常,成熟的ERP产品仅允许不超过20%的定制开发工作量,如何利用好这20%的特色是企业进行ERP实施前要仔细规划的问题。 困惑三:自主开发Vs选择成熟产品?中国企业在进行ERP建设时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选择成熟产品的咨询实施模式,一种是自主建设模式。 大多数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模式,但是一方面由于中国企业管理文化上的特色以及某种落后性,使得ERP在中国企业水土不服,很多ERP模块无法在企业内部进行推广;另一方面,由于国外ERP产品实施代价昂贵且在中国企业应用经验不足,国内产品则在技术和管理思想上不成熟,企业对ERP产品的满意度也非常低。 因此,一部分具有很强研发和资金实力的企业选择了自主开发的模式,如宝钢集团。 宝钢ERP架构中的很多模块是企业自主开发的,并且这支队伍也逐渐演变为上市的公司,开始对外承接开发项目。 两者比较起来,自主开发实施周期长,系统维护复杂,但应用见效快;选择成熟产品,实施周期短,系统维护工作量小,但应用见效慢。 但是,选择自主开发的企业大多具有一定的实施背景条件,如承担某项大型的科研示范工程,或者在国际合作中引入了某原型软件并进行消化吸收。 对于国内大多数企业来说,选择成熟产品进行适当二次开发是一种更为明智的做法。 困惑四:继承历史Vs全新实施?很多企业在进行ERP选型前,信息化建设不是一片空白,或者已经实施了ERP但应用不成功,或者已经有了大量单项应用。 面对大量的历史投资,每个决策者都希望能够利用好历史系统,保护投资。 希望新实施的ERP系统能够与历史系统进行接口,利用其中一部分或者全部功能。 兼容性是对新建ERP系统的基本要求,但兼容的同时新系统也必然会被旧系统拖后腿,这是保护投资必须付出的代价。 因此,究竟是否利用旧系统,如何利用好旧系统,在系统建设前要进行统一评估和规划。 基本原则是:第一,保证实现新建系统的目标;第二,在第一条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历史系统的价值最大化。 困惑五:国内产品Vs国外产品?国外产品的优势在于管理思想成熟、行业最佳实践经验丰富、符合国际规则、应用功能齐全、软件设计合理,其劣势在于实施和维护成本高昂、国内管理特色理解和支持不足、后续服务能力低等。 国内产品的优势在于成本低、符合国内企业应用习惯、服务支持能力强等,其劣势在于管理思想不成熟、产品功能不全、技术漏洞多等。 从功能上讲,SAP无疑是最好的;从技术发展的角度讲,Oracle是技术上较完善的ERP软件,其他系统能够方便地与其接口。 国内软件则更适用于的应用。 困惑六:统一产品Vs产品组合?市场上有ERP、、、eHR、等不同的产品,ERP产品中又有不同的品牌,一个厂商的产品不可能包含所有的管理模块,同时不同的产品在不同模块上具有不同的特色和优势,如国内软件用友金蝶强于财务、鼎捷普实强于生产,IFS强于EAM,奇正则强于HR,在这种情况下,决策者自然会产生出不同产品的优势模块组合使用的方法。 1、对于ERP的核心模块,如财务、采购、销售、生产、库存、OA、CRM等模块应采用统一产品;2、为了保证不同系统的集成性,建议采取一家总承包商,由其控制不同产品的接口,保证系统的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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